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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购买食用河鲀鱼

发布时间:2024-04-04 来源: 安徽315 作者:佚名

含有剧毒的河鲀鱼,若处理不当,食用后易造成生命危险。为切实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近日,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上海市青浦区金泽、朱家角,浙江省嘉善县陶庄以及江苏省吴江区汾湖三地的市场监管所和街镇食安办联合开展了针对河鲀鱼的放心消费联合检查,并提醒消费者严禁购买食用河鲀鱼。
记者了解到,长三角地区素来有食用河鲀鱼的传统,但河鲀鱼加工企业应当按照河鲀鱼加工技术加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在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中,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的各农贸市场以及大中型饭店进行了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查,旨在有针对性地提升区域内食品安全水平,增强经营者提升商品服务质量、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的意识,确保消费者能够进一步享受到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检查内容包括食品来源、加工过程、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等方面。由于河鲀鱼含有剧毒的河鲀毒素,若处理不当,极易造成食物中毒甚至危及生命,故三地市场监管所和食安办张贴了“珍爱生命请勿‘拼死’吃河鲀”的警示宣传海报,提醒经营者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加工制作鲜河鲀鱼。
据悉,此次联合行动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也加强了对河鲀鱼食用安全的宣传教育,为消费者营造了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未来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跨区域合作,共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费者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原文链接:https://www.ah315.cn/display.asp?id=14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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